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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政策下,建筑资质新办、升级、增项注意事项

  注意事项(施工资质办理前,要求建造师先注册成功)


  (1)新办资质:考核企业的注册资本金,只要注册资本满足资质要求即可。要求提供企业的公司章程(带有工商局调档查询章),需要提供申报资质所有人员一个月的社保权益记录(需不需要打印社保权益记录,具体咨询企业所在区县建委,因现在为建委系统比对社保,有的区县无需提供社保权益记录);办公场所证明提供注册地或实际办公地均可。


  (2)增项资质:考核企业的净资产(指所有者权益),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。增项时,建造师的专业及数量必须既要满足原有所有资质标准,又要满足所增资质标准。需要提供企业近期的财务报表,需要提供申报资质所有人员三个月的社保权益记录(需不需要打印社保权益记录,具体咨询企业所在区县建委,因现在为建委系统比对社保,有的区县无需提供社保权益记录);办公场所证明提供注册地或实际办公地均可。


  升级资质:考核企业的净资产(指所有者权益),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。除要求技术负责人(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权益记录)满足所升资质等级要求外,其他人员不考核。企业业绩需提供:中标通知书、施工合同、施工组织方案、竣工验收单(至少四方验收)。涉及到单项合同额、造价的需提供工程结算单;涉及到层数、高度、长度、跨度、单体建筑面积需提供图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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