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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勘察劳务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包括:工程钻探和凿井,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。 资质标准 1、工程钻探 1-1资历和信誉 (1)符合企业法人条件。 (2)社会信誉良好,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。 1-2技术条件 (1)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,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。 (2)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钻工、描述员、测量员、安全员等技术工人,工种齐全且不少于12人。 1-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(1)有必要的技术装备,满足“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”规定的要求。 (2)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。 (3)质量、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、经营、设备物资、人事、财务、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。 2、凿井 2-1资历和信誉 (1)符合企业法人条件。 (2)社会信誉良好,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。 2-2技术条件 (1)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,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。 (2)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钻工、电焊工、电工、安全员等技术工人,工种齐全且不少于13人。 2-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(1)有必要的技术装备,满足“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”规定的要求。 (2)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。 (3)质量、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、经营、设备物资、人事、财务、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。 业务范围 承担相应的工程钻探、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。 |